乌兹别克斯坦货币(乌兹别克斯坦货币叫什么)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腹地的“双内陆国”(一般指本国是内陆国而周围邻国也是内陆国的国家),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阿富汗5个内陆国家接壤,直接关系整个中亚地区局势,是“一带一路”向西延伸 的必经之路。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英语: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简称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位于中亚的内陆国家,是世上两个双重内陆国之一(另一个为列支敦士登)。乌兹别克斯坦面积44.74万平方公里,地处中亚腹地,南靠阿富汗,北部和东北与哈萨克斯坦接壤,东、东南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相连,西与土库曼斯坦毗邻。东西长1400公里,南北宽925公里。时区属东5区,比北京时间晚3个小时。
◆首都:塔什干
◆主要城市:塔什干、撒马尔罕市、布哈拉市、希瓦市等
◆官方语言:乌兹别克语
◆货币: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地形:全境地势东高西低。平原低地占全部面积的80%,大部分位于西北部的克孜勒库姆沙漠。东部和南部属天山山系和吉萨尔-阿赖山系的西缘,内有著名的费尔干纳盆地和泽拉夫尚盆地。境内有自然资源极其丰富的肥沃谷地。主要河流有阿姆河、锡尔河和泽拉夫尚河,均为内流河。
◆气候:属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冬季寒冷,雨雪不断,夏季炎热,干燥无雨,昼热夜凉明显。1月平均气温-10℃(北方)和-3℃(南方),最冷时,地面最低温度可达-20—-30℃;7月平均气温26℃(北方)和32℃(南方),最热时地面最高温度可达40-44℃。降雨季节主要在秋冬季,平原年降水量90-580毫米,山区为460-9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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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历史悠久。9至11世纪,以突厥人、东伊朗人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乌兹别克民族形成,建立喀喇汗国,伽色尼王朝等。13世纪被蒙古人征服。14世纪中叶,突厥人阿米尔·帖木儿建立以撒马尔罕为首都的庞大帝国。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乌孜别克族)建立布哈拉汗国、希瓦汗国和浩罕汗国。19世纪60至70年代,部分领土并入俄罗斯。1917至1918年建立苏维埃政权。1924年成立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加入苏联,1991年8月31日宣布独立,1991年12月8日得到承认。
乌兹别克在经济转型的头几年里有所下滑,而到1995年后开始复苏,这得益于政策改革的累积效应开始起作用。现在是世界第6大棉花生产国和第2大棉花出口国,世界第7大黄金生产国,同时也是区域内重要的天然气、煤、铜、石油、银和铀生产国。该国亦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道路平稳转型的独特范例。
乌兹别克斯坦是著名的“丝绸之路”古国,历史上与中国通过“丝绸之路”有着悠久的联系。
交通
铁路
铁路运输是乌兹别克斯坦最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全国约60%的货运和80%的进出口货运。乌现有铁路线总长6000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930公里。现有主要铁路干线为南北向的塔什干—铁尔梅兹线、塔什干—卡拉库里线,东西向的塔什干—吉扎克—撒马尔罕—纳沃伊—乌尔根齐—努库斯、杜尚别(塔吉克斯坦)—铁尔梅兹—别伊涅乌(哈萨克斯坦)、布哈拉—卡尔西线等。乌现有铁路机车大部分为苏联时期的内燃机车,全国仅有一条塔什干—撒马尔罕高铁线,时速150公里左右。乌在《2015-2019年发展现代化通信和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规划》中计划将其铁路客运和货运领域的服务到2020年增长1.2倍,年客运量从2016年的2010万人次增加到2400万人次,货运量由8180万吨增加到1亿吨。
公路
现有公路18.4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2755公里。干线公路连通各州并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富汗等邻国公路网相连。路况欠佳,亟待改造,2016年新建和改造公路328.4公里。根据《2015-2019年发展现代化通信和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规划》,乌兹别克斯坦将在2015-2019年修建并改造1227.8公里公路,购买993件省路养护设备和38套修路设备。公路运输服务业到2020年运力增长1.6倍,货运能力由2016年的15.34亿吨增加到22亿吨。
水运
乌兹别克斯坦是内陆国家,无海港;内陆河流水量小,无水运。
空运
乌兹别克斯坦在原苏联时期享有“航空港”之美称,也是中亚地区唯一能生产飞机的国家。除国内连接各州的航线外,与中国、日本、韩国、欧洲、美国及独联体大部分国家均有定期航班。2016年客运量257万人次,与2015年基本持平。国内有12个机场,塔什干机场最大,可以起降各类飞机。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的班机可以直飞美国、日本、俄罗斯、德国、中国、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航线包括北京到塔什干、塔什干到乌鲁木齐。
工业
乌兹别克斯坦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较2015年增长了7.8%。其中,工业产值增长了近6.6%,建筑工程承包增长了12.5%,零售贸易额增长了14.4%,服务业增长了12.5%。工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
主要工业包括:
(1)汽车工业。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国家中最早生产汽车的国家。其产品主要销往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乌克兰、白俄罗斯以及印度尼西亚、巴西、土耳其和韩国等。
(2)飞机制造业。塔什干契卡洛夫飞机制造厂是乌兹别克斯坦最有名的制造业大企业,该厂主要与俄罗斯合作组装生产伊尔系列飞机。目前已停产。
(3)采矿业。乌兹别克斯坦石油和天然气的储量和产量均居中亚第二位。石油全部供应国内市场,天然气每年有100多亿立方米供出口。随着开采力度的加大,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有进一步扩大出口的潜力。
对外贸易
截至2016年底,乌兹别克斯坦与世界上15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产品出口到138个国家,给予45个国家最惠国待遇。现有外资企业4200余家。
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贸易呈现顺差,顺差额为1.8亿美元。其中,商品贸易出口额130亿美元,同比增长3%;商品贸易进口额128.2亿美元,同比下降5%。
从具体出口商品结构上看,皮棉占3.7%、食品和饮料占9.5%、化学产品占7.4%、能源以及石油产品占13.6%、铁以及非铁类金属占5.8%、机械装备占1.8%、服务业占26.2%;
从具体进口产品结构来看,食品和饮料占12%、化学产品占17.7%、能源以及石油产品占4.9%、铁以及非铁类金属占7.5%、机械装备占41.2%、服务业占6.5%。
通关
海关机构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海关委员会是乌海关业务的主管机构,其在乌境内设置15个海关分局,分别为在塔什干国际机场设置特殊海关综合体、在塔什干设立塔什干城海关管理局、在乌尔根奇市设立花拉子模州地区海关管理局等。
关税制度
自独立之时起,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实行有计划的贸易自由化政策。1998年1月1日生效的《关税税率法》规定采取从价关税、从量关税、组合关税3种税率。
按照世贸组织的分级标准乌兹别克斯坦的税率制度可归入“开放”类(加权平均税率低于10%)。在现行税率中进口关税税率分4级:0%、5%、10%以及30%。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关税税率法》规定,对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最惠国待遇协定国家的进口商品关税税率的最高水平由法律确定,对未签订最惠国待遇协定国家的进口商品或无出产国的进口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增加一倍。乌与世界45个国家签订了最惠国待遇协定。
乌兹别克斯坦与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按照双边协议相互商定清单的商品)、乌克兰、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签订了《关于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对产于这些国家的进口商品不征收进口关税。
乌兹别克斯坦不采用世界贸易组织运用的特惠税率体制。
乌兹别克斯坦不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但是已经表达了加入该组织的意愿。
非关税壁垒
乌兹别克斯坦的非关税调节手段主要有:禁止进口、进口配额制度以及出口许可制度。
禁止进口
根据1997年颁布的第1871号总统令“附件5”规定,以下产品禁止进口:有破坏国家和社会制度、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宣传战争、暴力、恐怖主义、民族特权和宗教仇视、种族主义倾向的出版物、手稿、图画、照片、电影、视频和音频制品以及含有淫秽内容的资料。1998年5月15日乌兹别克斯坦第213号内阁决议,禁止乙醇进口或过境乌兹别克斯坦。
进口配额制度
乌兹别克斯坦不采用进口配额。但是,按照《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议定书》,自1987年乌兹别克斯坦确定2005-2030年期间破坏臭氧层物质进入乌需要配额。同时,根据《对外经济活动法》,乌内阁可对个别种类进出口商品确定数量限制(配额)。配额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分配,个别种类商品进出口应获得许可证及配额。许可证及配额分配程序由乌内阁确定。
出口许可制度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商品(工程及服务)出口许可制自1997年11月1日起废止,特殊商品除外。特殊商品的出口合同须先在乌兹别克斯坦外经贸部登记。乌内阁1998年3月31日第137号决议列出了特殊商品(工程及服务)清单,所列商品须具有乌兹别克斯坦主管机关发放的许可才可实施进出口。
关税壁垒
乌兹别克斯坦实行进口、出口、季节及特别(特别、倾销及补偿)四种税种。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2015年8月13日签署的《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调整乌兹别克斯坦对外经济活动的命令》,自9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开始执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大多数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为30%,汽车税率为70%加3美元/立方厘米。
乌兹别克斯坦存在明显的关税高峰。在进口税中关税为30%的产品大致为:果蔬、糖、粮食类、乳制品、酒、饮料及醋、橡胶及其制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动物肠线制品、特种机织物、装饰毯及刺绣品、针织物、鞋靴、陶瓷产品、车辆及其零部件、电车车厢、钟表及其零件等。
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实行2015-2019年《产业本地化计划》。为鼓励替代进口,乌政府向生产进口替代商品的乌兹别克企业承诺免除税收和关税。
货物贸易结构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6年,中乌贸易额约36.1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其中中国出口约20.09亿美元,同比下降9.91%,进口超过16.07亿美元,同比增长26.8%,中国贸易顺差4.02亿美元。
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中国对乌商品出口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仍以工业品为主。其中,机械设备、电机电气设备、塑料及其制品在对乌出口商品中依然占据前三位,出口额分别是4.86亿美元、3.17亿美元和1.52亿美元,均低于2015年。在对乌出口商品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有钢铁制品、车辆及其零件和化纤材料。其中,钢铁制品和车辆及其零件出口大幅下降,钢铁制品出口下降29.4%,车辆及其零件下降41.7%;化纤材料出口出现大幅增长,涨幅20.9%。
2016年,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商品进口额同比增加3.4亿美元,增长26.8%,进口依然以大宗商品为主,天然气、棉纱和棉花进口额占总额的77.38%,与2015年相比,上述商品比重下降16.02个百分点。塑料、铜及其合金、植物产品等商品进口额出现大幅上涨,涨幅分别为102倍、30倍和1.5倍,特别是塑料产品涨幅较快,跃升为中国自乌进口第五大商品,占进口额的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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