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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年报(交通银行年报2022分红)

admin2022-08-10推荐股票7
▲交通银行第一届行务会议合影。●国民政府的两次改组,虽然对交行没有实质上的帮助,只是从形式上完成了对交行的专业化改造,使交行成为发展实业的全国性的专业银行,但这一点对实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徐锋

▲ 交通银行第一届行务会议合影。

●国民政府的两次改组,虽然对交行没有实质上的帮助,只是从形式上完成了对交行的专业化改造,使交行成为发展实业的全国性的专业银行,但这一点对实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徐锋华

交通银行是中国近代史上出现的第二家官办银行,是一支长时期影响全国金融的重要力量。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觊觎交通银行在金融界的实力和影响,对其进行了两次改组,将它定位为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

交行创设背景及角色

1.创设的背景

甲午战争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对新式银行的问世发出了急切而又微弱的呼唤,尽管此前已有中国通商银行和户部银行的设立,但它们的产生基本出于政治需要或财政目的,而非金融目的,所以根本不能满足实业发展对巨额资金的需求。当时的中国,迫切需要一个真正发展实业的银行。

更为直接的原因是,交通银行是因“赎回京汉铁路路权和邮传部拟办一家专业银行而创立的”。京汉铁路始建于1897年,是清政府向比利时借款筑成的,建成后路政大权即落入比人手中,借款合同条件苛刻,规定1907年9月1日以前清政府不得将借款全数还清,从1909年起,则由比京总银行分20年期拨还,其长期霸持路权之心昭然若揭。因该路连接京汉,纵贯中原,意义十分重大,加上1903年因粤汉铁路掀起的收回利权运动愈演愈烈,清政府决定筹款在1908年底之前赎回,具体由主管轮、路、电、邮四政的邮传部承办。但晚清财政羸弱无力,惟一办法只有乞灵于发行债票股票,而“议办债票、股票……须由银行担任,否则所有应办事宜,与部直接,微独无此政体,且不能消息银市,机关诸多窒碍” 。一个新银行呼之欲出,正是在当时社会舆论提倡兴办新式工商企业、挽回利权和人民反对铁路借款,要求自办铁路的群众运动推动下,交通银行于1908年1月在北京正式成立,从此登上了中国近代金融史的舞台。

2.初始角色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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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传部尚书陈璧在奏请创办交通银行折中表明,设立银行除了集中资金,灵活调度,以便赎回京汉铁路外,还可利用银行经理股票、债券,筹集资金,发展交通事业等,初步提出了交通银行的职能和任务所在。

交通银行额定资本1000万两,开办时先收一半,由官商合办,“官股占四成,商股占六成”,兼有普通商业银行和特许银行的双重身份,以“利便交通,振兴轮、路、电、邮四政”为重任,通过经理交通四政而实际分理了国库,并有发行钞票的权力。民国成立后,交通银行得以继续经营,1914年修改则例,经北洋政府批准,扩大权限,享有“掌管特别会计之国库金”“受政府之委托分理金库”“受政府之委托,专理国外款项及承办其他事件”之权,兼营实业银行的业务,并可以发行兑换券。在北洋时期,交行因为袁世凯恢复帝制提供了巨额经费而取得了一系列特权,和中国银行一样成为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银行。1915年度,交行与交通事业往来较频,全年所收路款约合1000万元以上。1922年6月,交行召开股东总会,选举张謇、钱永铭为总理、协理,决定增收股本,改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并制订了摆脱军阀政治、趋重工商实业的营业方针。还设立分区发行总、分库,专管发行事务,并遵行“发行独立、准备公开”的准则,疏远同政府的关系,使行务焕然一新,走上较为健康的发展道路。

交通银行的股权中商股本来就占多数,经人事和经营方针的变动后,交行加强了同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对北洋政府采取了一种较为独立的姿态,但北洋政府在财政困难时,也以交行股票作抵押借款。交行在营业方针改变以后,虽不能完全割断对北洋政府的放款,但已“坚持收缩主义”,虽“偶有零星暂垫,也随时收回,毫无留滞”。1927年交行总理梁士诒在股东常会上总结说,“近两年来,本行营业方针完全趋重于工商事业,渐已脱离政治上之羁绊”,并认北京为非工商之地,因而早从1924年起,已将总管理处的一些要害部门陆续由北京迁至天津。营业方针的有所侧重,意味着交行力图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立足点。

交通银行从一个清政府特许的商业银行,到一个兼有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储蓄银行性质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既要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又要代理国家财政,同时兼营实业银行业务,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其主要职能和角色常因实际情况变化的需要而相机变换,事实上具有复杂的多重角色,其定位是不明确的,这种情形直到国民政府对其改组时才发生了彻底转变。

交行早期与实业的关系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这一阶段近代银行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并不占优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对属于民族资本的工业放款“通常占总额的10%~20%”,一般较大的民族工业,如求新造船厂、大生纱厂、振华纱厂,振裕丝厂、龙章纸厂等向交行申借的厂基押款,“每笔均在5万两至10万两,也有少数押款每笔达到20万的”,说明已经注意到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并做出一定努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近代银行业对近代工矿企业的融资规模和范围都有显著增加,这一阶段交通银行的业绩也颇有起色。

交行的业务重心在于铁路建设,早在宣统元年,“因修建津厦铁路,广州交行借款50万元给福建铁路公司,为期1年”,由于津浦铁路关系,“放给中兴煤矿公司60万两,……1911年放给江苏铁路公司80万两”,这些放款虽然是对官方,却是发展交通事业的。后来的放款更多,“1918年,北京交行向京汉铁路放款40万元,1921年,天津交行向津浦路放款45万元,汉口交行向京汉路放款汉银12万5千两,1922年,天津交行向京绥路放款48万元,为期10个月”。……此外,身为国家银行,交通银行对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还是尽力予以支持和扶助的,盐业银行的吴鼎昌1918年曾说,该行经营较为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得到中国、交通两行的特别指导”。但交通银行建立伊始便具有严重的封建性,同产业的关系不密切,却和政府财政结下不解之缘,“购买公债进行投机和向北洋政府贷款,已是某些银行运用资金的主要出路”,这影响了交行对实业的扶持。

从晚清到北洋时期,中国银行业资本扩充和发展,与工商业发展的关系渐趋密切。从1921年到1926年,本国银行对工商业的放款逐年增长,并且对工业放款的增速更快一些,虽然对工商业扶持的力度还很有限,但毕竟体现了银行业由政府财政向工商业投资方向的转变,交通银行作为本国银行业中的一员,当然也不例外,对20世纪早期的实业发展做出了初步贡献。

两次改组和交行专业化的形成

交通银行作为近代中国一家重要的银行,在北洋政府时期就曾部分地承担了国家银行的职责,到国民政府成立时,它已具有相当规模。南京政府觊觎交行在金融界的实力和影响,对它进行了两次强制改组。

1925年时,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已是中国最大的两家银行,持有上海银行公会22家会员银行全部资产的55%,其中交行持有14.3%,名义上还是政府银行,但由于北洋势力的衰落,行务已“被上海的私人金融家控制,政府只占有象征性股份”。北伐战争进行时,1926年冬,宋子文密约交行总理梁士诒到武汉商谈财政金融事项,梁因局势未定不敢南下,先派代表与宋会晤,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交行给予北伐军一定金融支持。国民政府成立后,宋子文出任财政部长,需要一家由他完全控制的银行作为国库。但事实上,直到1928年以前,人们习惯上把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当作中国的中央银行看待。因此,宋子文自然而然地向中交两行先后提出建议,希望能代行国家银行的职责,政府股份须多于商股,中交的银行家当然不愿意交出控制权,相继予以拒绝。但为了照顾新上任的宋部长的情面,也为了能使行务继续保持独立,中行的代理行长张嘉璈、交行上海分行经理胡祖同承诺向政府贷款为创办新银行筹措资金,并保证在发行债券上与政府合作。1928年10月,交行宣布:该行“总管理处原在北平,兹因国都设宁后,内务公务,诸多不便,特将北平总管理处迁入沪行,此后对外一应公务,均由沪行总管理处办理”。此举明显流露出交行在政治上的倾向。11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交通银行新条例,将该行改组为“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受政府委托,代理部分国库和发行兑换券,代理公共实业机关发行债票及经理还本付息,代理交通事业的公债收付等。资本总额1000万元,其中“官股二成”,实际只交了100万元,并由“财政部指派董事长、常务董事”。

11月24日,交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修订章程,将总行设于上海。交行的经济实力得到很大增强,然而,交行取得的新发展和令人注目的成就,实际上更坚定了国民政府对其实施金融统制的决心。国民政府通过赋予交行特许身份的方式,“增强了政府在行务上的发言权,使它成为半官方性质的银行”。但是,交行仍保有私股的实际控制权,政府给予的特许权在业务经营上发生的影响很小,只是在形式上是半官方的,“业务上一如商业银行,可以自由经营”。这是因为交行历史久,实力强,信誉高,政府在财政上亦需其协助,融通资金、挹注财政的需要使交行不能不继续原有业务,所以,这次改组“不但未与刚成立的中央银行建立起主辅关系,反而与之并立形成鼎足之势”。这显然不是国民政府乐于接受的结果。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在1932年调走了交行董事长卢涧泉,由胡笔江接替。据说胡和宋子文私交甚好,这可能是对他任命的主要原因。接着,1933年4月,交行总裁胡祖同也被迫离职,调换到中央银行,他在交行的地位与张嘉璈在中国银行的地位相似,交行总裁的职位由唐寿民接任。唐从1928年至1931年任中央银行的经理和董事,1928年国民政府获得20%的交行股份时,唐以政府代表身份任该行董事会董事。“独立的浙江帮银行家胡祖同的职位由依靠南京政府发迹的唐寿民替换,显而易见交行的独立地位大为削减。”经过这些人事变动,交行不再像中行那样能独立于政府了。然而,新任财政部长孔祥熙对这一局面还不满意,因为交行对购买政府公债并不积极。随着业务的发展,到1934年底,交行拥有资产42500万元,与中国银行的97570万元相加,为当时“中国全部银行资产的1/3,是中央银行资产的3倍”。国民政府对如此庞大的资产垂涎欲滴,必欲得之而甘心。1935年2月,孔祥熙和宋子文赴汉口谒见蒋介石,提出吞并中交两行的意见和办法,蒋“极韪其议”,1个多月后又明确授意要改组中交两行,使其“绝对听命于中央,彻底合作”,于是孔祥熙暗中安排,准备伺机发动改组。当年上海金融市场紧缩,工商企业困难,孔祥熙借口中交两行拒绝向窘困的企业提供抵押借款,于3月23日突然宣布政府必须接管中交两行,两行都须增资而由政府控制半数以上的股份。交行的股本扩充到2000万元,孔祥熙指定从新发行的关税公债中拨出1000万元购买交行的股票,加上1928年投入的200万元,使国家资本占交行资本总额的60%。《交通银行条例》再次修改,部派董事由3人增为9人,部派监察由1人增为3人。交行的股东会迟至4月20日才召开,安然地通过了必要的改变,总裁唐寿民、董事长胡笔江与前财政部长、新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关系密切,也是孔所满意的人物,继续任职。扩大的董事会于4月22日召开,在为数21人的董事中,政府代表有9人,宋子文之弟宋子良被选为常务董事。从此,交行为国民政府所控制,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一起成为三位一体的国家银行。而国民政府于是年11月4日开始实行的法币改革,其实质就是为了提升和强化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行的地位,这是国民政府金融统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改组影响

对于这两次银行改组,金融界的反应迥然不同。对于第一次改组,金融界是持肯定和合作的态度,认为中央银行设立、中交两行改组、检查发行准备都是“金融界新生命的基础,此种兴革在中国尚属创举,使金融界看到了新的希望”。上文所述事实也证明,交行改组后业务进展迅速,并和中行一起帮助国民政府缓解财政困难、稳定金融市面,只是他们没有料到,如此协力合作换来的却是政府强制性的第二次改组,两行反抗无效只有无奈接受。传统观点认为政府强制改组银行是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吞并的体现,笔者认为不够确切,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两行实力强大却不愿事事听命于政府,任其取求如意,而政府自办的中央银行软弱无力,不能行使央行的职能,因此,国民政府在初步巩固地位后,必然谋求实施全面的金融统制,使两行为政府的金融要求服务,以满足政治统治的需要。尽管这样,第二次改组后至抗战爆发前的一段时间内,中交两行业务发展比前6年快得多,除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好转的因素外,主要是改组后两行获得了一些特权,有利于其内部业务的开展。纵然四大家族有吞并之意,其付诸行动也应是在抗战后期了。

总之,国民政府的两次改组,虽然对交行没有实质上的帮助,只是从形式上完成了对交行的专业化改造,使交行成为发展实业的全国性的专业银行,但这一点对实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可以使全国发展实业的资金取得统一,结束以往资金零碎分散、使用不均衡的局面;其次,可以积极配合国家发展实业的政策,有利于政府从宏观上统筹规划、调节和控制工商建设的金融;再次,交行通过统一对实业的贷款,可以稳定城市金融,限制商业银行的投机活动,避免或减少由此引发的金融恐慌。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组织的发展实业的银行,它职能的确立和专业化的形成,在中国近代金融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是中国经济近代化历程中标志性的里程碑,这对全国工商企事业的号召和激励作用是毫无疑问的。■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副研究员。田春玲编辑,工作邮箱:tiancl@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