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托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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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本公司”)决定变更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名称及简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的变更
自2015年10月15日起,基金名称由“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变更为"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由“博时证金宝货币”变更为“博时外服货币”,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01308。
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名称及简称的变更,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二、重要提示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投资者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基金合同的规定。
变更事项生效前,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继续有效,投资者毋须与本公司另行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变更事项生效后,将在本公司网站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逐步更新与基金名称变更相关的内容。在逐步更新期间,如基金名称显示为变更前基金名称的,不影响投资者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的效力。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详细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10月8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0月8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3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0753660,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115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 00753660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5年10月1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展开全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0月0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紫光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