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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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日期 2023-05-16 阅 39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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